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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了:工业噪声已正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附填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2023年8月4日,生态环境部公告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依法实施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10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要求各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

  • 注意!2024年1月起这些环保规范和标准正式实施

    全国文件及标准0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法。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02、《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

  • 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等便携测定方法标准即将出台

    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亚硝酸盐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亚硝酸盐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 严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继全国环保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部长突击检查、发布典型案例之后,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终于开始行动了。标志性的事件,就是近期多地开始公布“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第一案”,广东省深圳市查处了今年第一宗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浙江省永康市也破获了今年第一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除了以上两地之外,还有湖南省、青海省先后提出要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河南省也召开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甘肃省与湖北省则先后发布了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典型案

  • 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是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的重要手段,是实验室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工具

    01标准物质监控1质控过程通常的做法是实验室直接用合适的有证标准物质或内部标准样品作为监控样品,定期或不定期将监控样品以比对样或密码样的形式,与样品检测以相同的流程和方法同时进行,检测室完成后上报检测结果给相关质量控制人员,也可由检测人员自行安排在样品检测时同时插人标准物质,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2 适用范围一般可用于:仪器状态的控制、样品检测过程的控制、实验室内部的仪器比对、人员比对、方法比对以及实验室间比对等。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可靠性高,但成本高。02人员比对1 质控过程由实验室内部的检测人员在合理的时

  • 采样点位要求—《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解读(1)

    1 排放口设置要求以前我们要求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规范》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对排污口设置有了更明确的要求。1.1 排放口应满足现场采样和流量测定的要求,原则上设在厂界内,或厂界外不超过10 m 的范围内。1.2 污水排放管道或渠道监测断面应为矩形、圆形、梯形等规则形状。测流段水流应平直、稳定、有一定水位高度。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须设置一段能满足采样条件和流量测量的明渠。1.3 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 1 m 的排放口,应配建取样台阶或架。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 m2,平台应设置不低于 1.2 m 的防护栏。

  • 实验室质量失控的常见原因汇总

    实验室最担心的事莫过于实验结果出现问题,当实验室出现质量失控现象的时候,我们应该查找?其实失控的原因只包含2个方面:检测系统和质控品,检测系统又分为人、机(仪器)、料(试剂、校准品)、法(SOP)、环境。一、人员跟人员有关引起失控的常见原因有:•检验人员的变更•检验人员没有按照仪器说明书定期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检验人员没有按照试剂说明书混匀试剂•检验人员没有仔细阅读新试剂说明书导致操作错误•检验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配制缓冲液、洗液等•检验人员把试剂放错位置•检验人员

  • 标准物质小知识

    一、分类与编号1.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 (CRM):采用计量学上有效程序测定的一种或多种规定特的,并附有证书提供规定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和计量溯源性的陈述。制造商须获得ISO GUIDE 34认证或由国家计量或标准机构认可(NIST,IRMM,中国计量院等各国计量院的标准物质属于该类),以及各国厂商按照GUIDE 34导则生产的标准物质。2.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RM):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的编号为GSB,分为10类

  • 实验室原始记录应包含哪些基本信息

    实验室原始记录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实验室在编写记录模板时,可采取引导填空的方式,促使记录使用者在每次检测中都能准确无误地填写这些基本要素。1、任务信息任务信息包括:编号、检测标准(方法)、检测项目/参数;1)编号:原始记录中应注明每项检测任务的编号,它是方便实验室内部管理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例如:任务编号、记录编号、项目编号、申请编号、报告编号等。当检测任务需要出具报告时,如果原始记录使用的任务编号与最终报告编号不一致时,记录中应补充体现报告编号,且报告编号应与原始记录编号有唯一性对应关系。2)检测标准

  • 了解检测原始记录的基本要求

    1、原始性要求原始记录应体现检测过程的原始性。观察结果和数据应在产生的当时就予以记录,不得事后回忆、另行整理记录、誊抄或无关修正,但后续可根据需求再实施具体的计算步骤。2、可操作要求制定原始记录文件时,应充分考虑记录的可操作性。通过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检测依据的规范描述语句、简单易用、尺寸合适的数据表格、给每个检测数据留出足够的填写空间等,可保证原始记录的可操作性。应依据检测项目特点,按照检测流程顺序或标准条款顺序安排各检测项目在原始记录中的位置顺序,提升原始记录的可操作性。3、真实性要求原始记录的

  • 知识分享:应知的仪器校准问题

    1、标准文件中关于校准周期如何解释CNAS-CL01:2018中7.8.4.3校准证书或校准标签不应包含校准周期的建议,除非已与客户达成协议。明确规定校准实验室不能给出校准周期的建议。校准周期由实验室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期间需安排期间核查,如果发现不稳定情况,就需重新校准。2、校准周期不合理会怎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测量仪器的校准周期是否合理,取决于校准合格率,也取决于仪器的历史校准记录,可将其作为最基本的依据。但随着时间的变化或是操作环境的变化,或者是测量仪器使用方式和

  • 不确定度知识分享

    不确定度定义: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来源:HJ 680-2020标准中3.12条款。分类:A类和B类。一、A类评定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观测列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叫A类评定。只要有条件(人力、时间、设备、材料、方法和资金)都可以对被测量采用A类评定,但对样品破坏性试验是例外。由于A类评定是在重复性或复现性试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比较真实、客观、有说服力。但是,在做重复性或复现性试验时,要充分考虑各个影响量的作用,按照预先的设计方案,让这些影响量发挥作用(对不确定度产生贡献)或者有意识地避免某个影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

    尾矿库地块环境调查1.《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387 号)文件里要求的“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什么时候做?怎么做?有什么要求?答:该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文件中所涉及的长江经济带有关省份,时间要求、编制要求参照《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长江办 94 号文)和《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387 号)附件 3《企业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大纲》。其他省份生态环境部门可结合调查情况以及尾矿库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情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

    第一部分 信息采集相关问题1. 新的污染物词典做了哪些修订?对工作有哪些影响?答:基于各地在污染物词典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问题,详查办组织专家对词典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1)删除了部分毒性分值为 1 的常见物质,如铁、乙醇等;(2)对部分物质的毒性、迁移性分值进行了调整;(3)合并了部分主体成分重复的污染物;(4)对于原先缺乏毒性分值的石油制品、无机盐类相关污染物等,增加了毒性分值。对于(1),之前答疑要求有毒性分值的污染物不能遗漏,而铁、乙醇等普遍存在可不填写、但毒性分值为 1,(1)解决了这之间

  • 土壤监测中没有监测方法的因子怎么办?土壤调查、监测、评价29个经典问答

    随着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全面开展,对于土壤检测的关注度愈发高涨。今天,我们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土壤调查、监测、评价的一些常见问题。Q1:土壤导则是否适用于规划环评?不适用,规划环评可根据产业集聚区及规划的特点,选取同类企业需要控制的污染物类型、排放类型及土壤敏感程度进行布点。Q2:弃土以及填土的建设项目,应该如何进行土壤评价?涉及取土的建设项目,所取土壤应满足占地范围对应的土壤环境相关标准要求,并说明其来源;弃土应按照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Q3:哪些项目要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现状调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修订内容对比

    生态环境部2022年3月23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简称2021版声导则),于2022年7月1日实施。2021版声导则完善了声环境现状确定、噪声预测模型及参数选取等方面的技术方法,解决了2009版声导则现存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为了保持连贯性和指导性,保持2009版声导则的结构和框架。将2009版声导则的第5章“评价等级”、第6章“评价范围”以及第9.1章节“评价标准的确定”合并为2021版声导则的第5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将2009版声导则的第8章“声环境影响预测”和第9章“声环境影响评

  • 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常见问题解答

    信息采集质控审核1.对调查表进行质控审核时,质控专家数量是否有要求?答:原则上每个地块信息采集调查表的填写质量应由不少于 2 位质控专家进行审核,已完成审核的调查表无需重新审核。 2.地方对调查表信息填报要求和质控审核尺度制定的地方统一规定,质控审核时如何认定?答:地方对调查表信息填报要求和质控审核尺度制定的地方统一规定,应及时与国家详查办沟通,在不违背技术规定要求情况下可作为地方质控依据。 3.质控审核时质控专家认为“资料收集情况”不足以支撑调查表填写,“档案建立情况”不合理、不齐全,是否需要对调查表进行

  • 化学品危险品分类

    1、分类标准: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2、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3、分类:【第1类】爆炸品,如硝铵炸药、梯恩梯等①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②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③具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进射危险或者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④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⑤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⑥无整体爆炸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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